2020年10月23日,(杜尚別,夏冉譯)這是一篇來自“亞洲快訊”的消息,進行了整理,特別翻譯于下,供中國公民使用,學習。
關于外匯進出塔吉克斯坦,主要分為兩個方面:一個攜款入境,一個是攜款出境。對于通過銀行賬戶匯款,以后再單獨說。
第一部分:攜帶外匯進入塔吉克斯坦
根據塔吉克斯坦海關總署發布的第234號法令《關于從塔吉克斯坦進出口貨幣的程序》,個人(居民和非本國居民)向塔吉克斯坦進口現金貨幣的操作的時候,不受限制,但是需要符合海關法規的要求。
唯一的要求是,在進口(入境)貨幣等于或者超過3000美元(三千美元)的貨幣的時候,必須填寫書面聲明。(這個單子,在入境處領取。話說,你大量攜帶美金,國內那一關也過不了。)
第二部分:攜帶外匯離開塔吉克斯坦
根據上述同一法令,從塔吉克斯坦出口外匯的方法如下:
1、居民和非本國居民,個人最多可以出口攜帶現金3000美元,對于攜帶3000美元以下額度的現金出境,無需在聲明中填寫具體的金額。
2、對于出口現金超過3000美元-低于10000美元,塔吉克斯坦的居民必須填寫書面聲明,但是不需要提供塔吉克斯坦的出口外匯的許可證。
3、在出口外匯額度超過10000美元的時候,塔吉克斯坦的居民必須填寫書面聲明,并且必須提供塔吉克斯坦出口外匯的許可證。
4、個人(非本國居民)的出口外匯額度超過3000美元,必須填寫書面聲明,并提交出口外匯許可證。(完)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具體額度和手續,
請詳細咨詢機場。
請謹慎攜帶大額現金出境。
來源:亞洲快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