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烏茲別克斯坦對本國稅法再次進行條款補充
據Podrobno.uz報道,5月初,烏茲別克斯坦對本國稅法做了一些補充。財政部介紹了最新稅法對于納稅人來說將發生什么變化。
01
根據稅法第75條的補充,以完全免除法人實體繳納財產稅和土地稅的形式享有稅收優惠的法人實體將支付這些稅款評估金額的1%。
本附錄的引入將允許地籍和稅務機關保存以完全免除財產稅和土地稅的形式獲得福利的納稅人,以及一些尚未簽發地籍文件的法人實體記錄。
02
根據稅法第317條第7款的修改,在確定所得稅的計稅基礎時,捐贈給兒童贍養基金會的資金可以扣除。
03
根據稅法第337條和第467條的修改,自2022年7月1日起,從事貨物(工程、服務)電子貿易的納稅人有機會繳納所得稅(從15%改為7.5%)和流轉稅(2%而不是4%),稅率降低了既定稅率的50%。
此前,此項福利僅提供給列入國家電子商務實體登記冊的納稅人。
04
根據稅法第380條的修改,對于自幼殘疾者,以及第一類和第二類殘疾人,非應稅個人所得稅金額從1.41倍(從115.9萬蘇姆)增加到最低工資的3倍(最高246.6萬蘇姆)。此福利自2022年3月1日起生效。
05
根據稅法第二部分第428條的修改,新種植果園、葡萄園和桑樹地塊的免稅寬限期由3年延長至5年。
06
根據稅法第483條、第三部分第一款和第九部分的修改,對部分臨時福利的有效期進行了修改。進口植物油、葵花籽和亞麻籽、大豆以及生產和銷售植物油(棉籽油除外)營業額的免征增值稅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此福利自2022年5月1日起有效。
同時,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繼續免征銷售肉類(牛肉、羊肉)、這些活體動物及其屠宰產品、土豆以及進口到烏茲別克斯坦境內的增值稅。此福利自2022年5月1日起有效。
07
稅法第483條增補第十六條,據此:
2022年1月1日至2031年1月1日期間,卡拉卡爾帕克斯坦共和國穆伊納克地區地方工業、農業和服務領域的商業實體:
-按1%的稅率繳納所得稅、流轉稅、社會稅和個人所得稅;
-繳納法人財產稅、法人土地稅和水資源使用稅,稅率為應計稅額的1%。
08
稅法第483條增補第十七、十八部分,分別如下:
-2022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出口染色布、成衣和針織品的經營單位,按1%的稅率繳納社會稅。
-本條第十七款規定的免稅適用于其出口染色亞麻布、染色織物和成品服裝和針織品的收入占所有商品和服務銷售收入至少80%的納稅人。
來源:詳實網